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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学生遭遇意外事故资助管理办法


为保障家庭遭遇意外事故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遭遇意外事故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凡在校期间,本人或者家庭直系亲属遭遇突发重大事故、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困难,影响学业完成的,均适用于本办法。由于本人或者家庭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行为而造成的事故,不属于资助之列。

二、学院在每年学校划拨的学生工作经费中,按照每生每年5元标准提取遭遇意外事故的助学基金,用于专项资助遭遇意外事故的学生。资助标准按2000,1000,500等三个等级执行。

三、学院在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发动师生募捐,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款项明细,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四、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如学工部、校团委等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五、符合条件的,及时申请学杂费减免。

六、优先为遭遇意外事故而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关注遭遇意外事故学生的心理健康,避免发生其他意外。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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