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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工会主席是由学院全体工会委员选举产生,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院工会组织。

二、接受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根据学校工会的总体工作安排,主持制定学院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学院党总支、行政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工会会员的各项权利。

四、积极协助学院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维护学校、学院和教职工的利益。

五、牵头组织学院工会活动,关心、关注工会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娱活动。

六、根据工会章程,负责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提案进行充分调研解决后予以回复,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七、负责召集并主持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学院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工作内容和方法,并做好总结工作。

八、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负责收缴工会会员会费,并有效使用好工会经费。

九、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并代表工会组织出席学校和学院有关会议。

十、完成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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