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岗位职责 >> 正文 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2:50 作者: 分党委书记在分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分党委的全面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召集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创新地开展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会同院长定期组织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学院重大事项。牵头制订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三、经常与分党委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协调学院内系与各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学院党总支工作。 四、积极做好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抓好分党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七、积极组织学院部门工会开展各项工会活动,不断丰富教师的业余文化生活。 八、支持院长抓好学院发展规划,为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九、完成学校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 下一条: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