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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面向新世纪的“四有”新人。

二、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学生党、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的工作,组织指导学生社会实践。

四、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状况、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加强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主动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参与并指导学生社区工作。

五、积极开展民主法制和校规校纪教育,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六、 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有效建设学生骨干队伍。

七、围绕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专业思想和学习方法等采取各种措施,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学风建设。

八、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奖贷学金工作、纪律处分、日常考勤、早操管理、评优工作、期末操行评定工作、成绩寄发工作、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文明寝室创建、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深入学生公寓值班并指导所在学生公寓开展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等日常工作。

九、及时传递班级的重要信息,并主动、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突发事件。

十、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它课外活动,努力营造“高品味、宽领域,既有主旋律又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十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毕业生鉴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努力提高一次性就业率。

十二、担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

十三、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十四、认真完成学校和院(系)党政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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