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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推行院务公开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意义

实行院务公开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院管理、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组织原则。院务公开应是经组织批准或授权,通过正常的渠道或以公开的形式来进行,院务公开不是“事事公开”,而是有原则的公开。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可信、准确可靠;必须有利于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院务公开主要是公开工作事项、程序、办法、决定或决议,以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等。

(四)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鼓励教职工有序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培养教职工主人翁精神。

(五)坚持整改的原则。对院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坚持保密的原则。对于《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公开;对于不宜公开的,如工作中的个人意见,未确定的工作意向,属机要性质的工作内容等等,应严格保密。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

主要包括:学院办学思路、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改革实施进展情况等重要决策以及学院执行相关政策情况的公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

(二)主要行政管理事务公开

行政管理规则、制度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人员职能管理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自考办学制度、人事分配管理制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公开。

行政管理办法、程序公开:主要包括教学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才选聘管理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评优评先管理办法、公派进修访问管理办法以及计划生育、学生学籍、学生奖惩等管理办法的公开。

行政管理过程、结果公开:主要包括人才录用、职称评聘、学院自主经费预决算、教职工奖惩、自考办学、学生奖惩和评优评先等情况的公开。

(三)干部廉政情况公开

主要包括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和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的公开。

四、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会议。如二级教代会、全院或各部、室的工作例会,党政工联席会、各种专题工作会议,教职工座谈会、全院学生大会、学生干部大会、班会等。

(二)公告或公示。将一些重大院务以公告公示的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

(三)通过媒体公开。将一些重大院务在院网、学院公告栏、学院宣传橱窗上公开,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教职工,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电子信箱。公布院长、书记电子信箱,随时了解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五、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由党政工共同组成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党政办、工会、教务办、学团办、教代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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