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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为顺利完成学院学生工作各项工作,实现学生工作规范、有效,奖励优秀,现拟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如下:

一、辅导员按学校和学院要求定期召开班会,班级工作目标明确,原则上每月1次主题班会,如有重大,特殊事件,应及时召开班会布置、落实政策,安排工作,班会应有记录。

二、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种困难,化解矛盾。

三、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学业规划、职业规划指导工作。低年级辅导员认真督查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学业职业规划效果好,受学校表彰的同学多,辅导员加1分/人次。

四、毕业班辅导员根据每年的就业形势,对毕业生进行有效的就业指导,班级优质就业率高,班级就业率超过学校平均就业率的加2分;研究生升学率高,得1分/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辅导员加强贫困生帮扶工作,贫困生、特困生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学校、生活、思想动态,积极开展帮扶,班级贫困生工作无矛盾,无纰漏得2分。

六、辅导员积极开展班风、学风建设,班级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班级国家级集体奖励加5分/次、市级集体奖励加2分/次,获校级奖励加1分/次,获院级奖励加0.5分/次,。班级学生受校级处分扣1分/次,院级处分扣0.5分/次。

七、辅导员加强课堂出勤率考核,早晚自习,课堂出勤率高,无缺席、旷课、迟到现象。以学校评估办、学生处公布的出勤率为准,课堂出勤率排名学校前10的班级,辅导员得1分,排名学校后10的班级,辅导员扣1分,早晚自习同上。

八、辅导员应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公寓值班工作,被学生处通报者,辅导员扣1分/次。学生违犯公寓管理规定给予校级处分者,辅导员扣1分/次。

九、辅导员参加各项竞赛获得奖励的,按参加的级别相应加分。辅导员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校级各职能部门奖励的加1分/次,获市级奖励的加2分/次,获国家级奖励的加5分/次。

十、辅导员应经常深入课堂,了解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加强与任课教师沟通,辅导员应与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沟通2次以上,以期中评学任课教师评定次数为准,未完成者扣2分。

十一、辅导员应认真完成学院指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效果好。

十二、本制度加减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依据。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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