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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为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促使学院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院行政工作效率,保证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院长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学院行政工作。统筹管理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与学院党总支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按学校和学院要求,做好学院及各部门行政考核工作。

三、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统筹管理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

四、统筹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验收,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负责学院科学研究工作,建立学院科研激励机制,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增强学院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学院影响力。

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工作。

七、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支持工会、二级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八、配合学校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学院各类对外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工作。

九、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学院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负责学院二级财务预算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审批工作。开源节流,提高学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

十、负责学院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学院总支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学院重大事宜。

十二、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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